• 学院校园网网络用户管理条例
  • 6、发送邮件广告及邮件炸弹;

    7、盗用并乱设IP地址,扰乱网络资源的正常分配合使用;

    8、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。

    如违反以上规定,一经发现,将处以罚款(赔偿一切损失),停止其使用校园网络并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
    九、 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,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。

    十、 凡上网部门或个人若发现入网黑客、非法信件或有害病毒,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报告,并及时处理,严禁对有害信息和反动信息的传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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