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学院校园网网络用户管理条例
  • 5、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   

    6、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,教唆犯罪的;

      7、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;

      8、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;

      9、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的。

    如违反以上规定,一经发现,将交有关部门处理。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。对收到的境内外反动电子邮件不得传播扩散,应及时报告信息中心和学校保卫部门处理。

    第八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:

      1、未经允许,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;

      2、未经允许,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、修改或者增加;

      3、未经允许,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、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、修改或者增加;

      4、故意制作、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;

    5、用自动机扫描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端口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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