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园网网络安全文明管理制度
一、 学院校园内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,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,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。
二、 安全、文明使用校园网,确保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。
三、 任何部门和个人如要上网,申请账号,必须经信息中心批准,签订安全协议,填写用户备案数据,将变更情况及时报信息中心备案。
四、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,应当保障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、设施(含网络)的安全,运行环境的安全,保障信息的安全,保障计算机功能的正常发挥,以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。
五、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,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、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,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,不得浏览、发布和传播淫秽书、画及图片等。
六、 任何部门或个人上网信息必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和部门主管领导审核、批准方可上网发布。
七、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:
1、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的;
2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3、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
4、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5、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